歡迎加入 52sYoga(以下簡稱「本場館」)。本服務條款與場館規範(以下簡稱「本條款」)旨在保障全體學員權益並維護優質教學品質。凡購買本場館任何課程方案、單堂或體驗課程,並使用本場館服務者,即視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並完全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本場館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及最終解釋本條款之權利。
第一章:課程費率與方案定義
第一條:單堂與體驗費率
本場館之單堂常態課程及體驗課程費率如下:
- 地板瑜珈課程: 每堂新台幣 500 元。
- 空中瑜珈課程: 每堂新台幣 600 元。
第二條:常態方案範疇與定義
所有常態方案皆可預約班表內之【地板課程】與【空中課程】。本常態方案範疇不包含:一對一私人課程、企業包班、非學期制特別課程、付費工作坊及場地租借。 常態方案共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 月卡無限方案(單期制):
- 會籍效期: 30 天。
- 權益描述: 於方案效期內,學員可無限次數預約及參與本場館常態班表內之課程。
- 月卡訂閱制方案(自動續扣制):
- 會籍效期: 30 天,系統每 30 天自動自綁定信用卡進行定期定額扣款續約。
- 權益描述: 於訂閱效期內,學員可無限次數預約及參與本場館常態班表內之課程。
- 年卡無限方案(定期定額制):
- 會籍效期: 1 年(365 天)。系統於每月 5 日固定進行定期定額扣款,共計扣款 12 期。
- 權益描述: 於年卡合約效期內,學員可無限次數預約及參與本場館常態班表內之課程。
- 常態堂數方案(4堂 / 8堂 / 12堂):
- 方案效期: 4 堂方案效期為 30 天;8 堂方案效期為 60 天;12 堂方案效期為 120 天。
- 權益描述: 學員須於方案對應之效期內,扣點預約常態班表內之課程。
第三條:單館使用與跨館通館規範
- 本場館所有常態方案在預設狀態下皆為「單館專屬使用」。學員於購買方案時須指定「民權教室」或「北屯教室」使用。
- 學員若有跨館通行(雙館皆可預約)之需求,須向本場館申請開通並支付通館行政費:
- 無限方案(月卡、訂閱制、年卡): 通館行政費為新台幣 300 元 / 1 個月。
- 堂數方案(4堂 / 8堂 / 12堂): 通館行政費為新台幣 300 元 / 1 期。
第二章:使用身分與方案轉讓限制
第四條:方案個人性與共用規範
- 無限方案(月卡、訂閱制、年卡): 一律僅限登記之學員本人使用,嚴禁任何形式之共用、冒用或轉借。
- 堂數方案: 本方案特許申請「最多與 1 名二等親以內之親屬共同使用」。欲申請共用之學員,須事前向本場館登記共用人之關係證明、姓名、電子郵件,或由共用人自行註冊本場館預約系統帳號後,由場館後台手動開啟方案共享權限,始得共用。
- 違規懲處: 若經本場館查證,凡將方案不當使用、擅自給予未登記之第三人冒名使用者,本場館有權立即終止該方案之全數服務,並逕行依照本條款第七條之退費規則進行強制退費與終止合約。
第五條:方案轉讓(改名)規範
- 年卡無限方案: 於方案效期內,學員可申請將合約擁有權轉讓予第三人,申請時須支付新台幣 300 元之轉讓行政手續費,並由承接人補足相關手續。
- 其餘方案: 月卡方案、月卡訂閱制方案、以及所有常態堂數方案,一律不開放任何形式之轉讓或變更持有人。
第三章:方案逾期處理辦法
第六條:方案逾期(過期)處理機制
- 無限方案(月卡、訂閱制、年卡): 超過方案有效期限後,該會籍方案即告失效,系統將清空未完成之預約權益,學員不得要求繼續使用、亦不得要求按比例折現。
- 堂數方案【付費激活展延機制】: 若堂數方案超過有效期限,其原方案之常態優惠資格即告終止。學員若欲重新啟用(激活)該方案內剩餘之過期堂數,須遵循以下規範辦理:
- 全額補繳標準: 學員須一次性全額補繳「場館行政維護費」,計費標準為 每堂新台幣 100 元 × 剩餘之過期堂數。本場館恕不接受單堂或分批補繳。
- 滾動式效期計算: 激活後之延長練習效期,依「剩餘堂數 × 1 週(7天)」計算。
- 範例: 學員過期剩餘堂數為 3 堂,須一次性補繳場館行政維護費 300 元,系統將給予 3 週之延長練習效期。若於延長效期內再次逾期,可依上述方式重新付費辦理激活。
第四章:中途終止與退費規則
第七條:方案中途終止退費計算方式
學員於方案效期內申請中途終止合約與退費時,本場館將依法定程序辦理,其退費金額之計算邏輯與公式如下:
- 【無限方案】中途退費:
- 計算公式:
[ 實際購買方案總金額 - ( 實際購買總金額 ÷ 方案總天數 30天 × 已使用天數 ) ] × 80%(其餘 20% 為扣除之法定退費行政手續費)。 - 範例: 學員購買月卡無限方案金額 2,388 元,效期 30 天,已使用 10 天。退費計算為:
(2,388元 - 796元) × 80% = 1,274 元。(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 計算公式:
- 【堂數方案】中途退費:
- 計算公式:
( 實際購買方案總金額 - 已使用堂數 × 常態單堂原價 500元 ) × 80%(其餘 20% 為扣除之法定退費行政手續費)。 - 範例: 學員購買 12 堂方案金額 4,800 元,效期 120 天,已使用 6 堂。退費計算為:
[ 4,800元 - (6 堂 × 500元原價) ] × 80% = 1,440 元。 - 補充條款: 依前述公式計算後,若退費結算之剩餘金額為零或負數時(即學員已使用之堂數價值,已超過或等同於實際購買該方案之總金額權益),本場館將不予退還任何現金。
- 計算公式:
第八條:退費效力中止
凡經本場館審核並完成退費程序後,該方案所剩餘之所有堂數、效期及附屬權益皆同步宣告無效,學員無法再繼續使用該方案之任何服務。
第五章:常態與特殊請假規則
第九條:非自願性請假條件與證明憑證
學員凡因不可抗力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無法正常到館上課,可於方案有效期限內出示以下法定官方證明文件向本場館申請方案暫停與效期順延:
- 生病或受傷(含感冒、確診等): * 出示「看診收據」者,單次申請可請假延長會籍效期 7 天。
- 出示「醫療診斷證明書」者,本場館將嚴格依據醫生囑咐、加蓋院章之「無法進行運動之日期與天數」予以對等延長會籍效期。
- 懷孕(含待產、產後調養): 出示「媽媽手冊」或醫院相關證明,可無條件請假延長會籍效期最高 1 年。
- 出國旅遊或遠行: 須出示「本人來回機票或船票證明」,憑證內必須清晰包含請假學員之法定姓名、出境與入境之明確日期。
- 公司出差(外派、跨縣市公出): 須出示「公司官方出差派遣文件證明」,或提供相對應之高鐵來回票券、出差來回機票證明。
- 兵役(點召、教召、常備兵役): 須出示官方發布之「兵役召集令通知書」或相關服役證明。
第十條:請假機制運作與名詞定義
- 名詞定義:
- 請假日期: 係指學員提出並經核准暫停方案之日期區間(起迄日)。
- 請假天數: 係指上述請假日期區間內,所有暫停上課權益之天數總和。
- 延長後方案效期: 係指該方案原到期日,加上經核准之請假天數後所推算之全新截止日。
- 運作規範: 請假經核准後,該區間視為「方案暫停期間」。暫停期間內,學員將無法操作線上系統進行任何課程預約。 系統會將方案有效期依請假天數精準往後順延。
- 範例: 學員方案原效期為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中途請假暫停 10 天,其方案最終有效截止日將自動順延至 2 月 10 日。
- 提前解除請假: 學員若欲於原核准之請假期間內提早回歸上課,須提前向本場館提出「解除請假申請」。系統將以「方案恢復上課日」為基準,重新精算並扣除最終的請假天數與效期。
第十一條:請假申請時限
除了感冒、突發意外受傷等「無法預期」之緊急健康情況外,其餘所有請假事由(包含出國、出差、兵役、已知手術待產等),學員皆必須於「事件發生日前(即出發日或起始日前)」向本場館正式提交請假申請。 同時,所有請假皆必須在方案有效期限內提出。凡方案已逾期、或是事件發生後才要求「事後補請假」者,本場館基於後台財務稽核與消保法規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無證明之付費暫停方案
學員若無法提供上述第九條所列之任何法定證明文件,但因個人因素仍欲暫停方案者,可選擇向本場館申請「付費暫停會籍」。
- 收費標準: 須支付每期新台幣 300 元 / 月之暫停管理費。
- 限制條款: 凡付費暫停會籍者,若中途要求提早解除暫停回歸上課,已繳納之暫停管理費恕不退還,亦不得按比例折抵學費。
第十三條:請假期間之金流扣款規範
請假暫停期間,僅暫停「上課預約權益與方案效期」,其線上自動訂閱制與年卡定期定額之「銀行金流扣款」程序將不自動暫停。
- 月卡訂閱制學員: 因系統綁定 30 天自動扣款,場館將會加強宣導請假規範。學員若因長期請假欲暫停扣款,須自行提前於系統中完成「暫停訂閱」之設定,以免銀行持續發起扣款。
- 年卡(定期定額)學員: 請假期間銀行仍會常態發起扣款,但學員請放心,本場館承諾總扣款期數將嚴格限制為原簽約之 12 期。扣款期滿 12 期後,系統即自動停止扣款,學員於後續展延之天數內仍可正常上課。
第六章:預約與臨時取消規範
第十四條:提前預約窗口
為維持公平搶課秩序並避免名額浪費,本場館所有常態課程最高僅開放預約「未來 14 天(2週內)」之課程,恕不開放跨月或長期佔位。
第十五條:取消時限與【臨時取消】定義
學員因故無法出席已預約之課程,最晚須於課程開始前 2 小時(含)自行於線上預約系統辦理取消。
- 【臨時取消】定義: 凡於課程開始前 2 小時內辦理取消,或無故缺席未到場者,一律視為「臨時取消」。
第十六條:臨時取消與缺席之懲處規範
凡經系統判定為「臨時取消」或「無故缺席」者,本場館將依據持有的方案類型進行以下嚴格懲處:
- 堂數方案學員: 該堂課程之堂數點數視同已使用,系統自動扣除,恕不予退還。 * 例外特許可免扣點條款: 若學員因「不可抗力之突發意外事件」(例如:前來上課途中發生車禍、大眾交通工具中途故障損壞、重大突發感冒受傷等)導致臨時無法出席,須於事件發生後出示法定證明文件(如三聯單、看診收據)向本場館客服提出申訴。經場館審查認定屬實者,始得手動將該次被扣除之堂數補回。
- 無限方案學員(月卡、訂閱制、年卡): 課程開始 2 小時內臨時取消或無故未到場者,系統將自動計入【違規次數 1 次】。
- 【自主預約停權規範】: 在方案連續 30 天效期內,凡學員違規次數累計滿 3 次(含)以上時,系統將自動觸發懲罰機制,立即暫停該學員「線上自主預約權限連續 7 天」。
- 停權期上課辦法: 停權之 7 天內,學員之會籍時間依舊照常計算,恕不予以展延。停權期間學員若欲前來上課,僅限於「欲上課之當天」,透過 52sYoga LINE 官方帳號私訊客服人工查詢課堂剩餘名額;若現場仍有空位,得由客服手動辦理「當日代約入場」,學員恕不接受提前跨日預約。
第七章:開課人數、集體停課與場館安全安全規章
第十七條:開課人數限制與候補機制
- 本場館採精緻小班預約制,每堂常態課程「滿 2 人預約」即達開課標準,每班上限最多 12 人。
- 若常態課程預約人數已達 12 人上限,其餘學員可於系統線上進行「候補登記」。若有正取學員取消名額,系統將依順序自動發送推播通知提醒候補成功。
第十八條:因場館或人數不足導致之停課補償
- 人數不足與臨時停課補償: 若學員已有成功預約之課程,卻因「預約人數不足 2 人取消開課」或「因場館/師資不可抗力之臨時停課」,本場館為彌補學員排開行程之損失,將統一贈送該受影響學員一張【好友 7 天無限體驗券】(使用效期為 3 個月)作為補償,恕不提供其他形式之津貼或天數展延。
- 全館集體休館展延: 若遇颱風天災(依政府停班停課公告為準)或農曆新年長假等全館統一全面休館之狀態,場館將主動針對全館所有「尚在方案有效期限內」之學員(不分堂數生、月卡、訂閱制、年卡),全面由後台批次自動順延等同於「全館停館之天數」,保障學員權益。
第十九條:開課與停課之公告預警時間軸
本場館常態課表之最終開課與停課狀態,將嚴格於以下時間軸前完成系統判定並對外公告:
- 上午至下午時段課程(09:00 ~ 18:00 之間開課者): 統一於「前一天晚上 20:00 前」完成公告。
- 晚間時段課程(18:00 以後開課者): 統一於「當天下午 13:00 前」完成公告。
- 公告與通知管道: 最終開課與停課資訊將於 52sYoga 學員專屬 LINE 社群(群組) 內同步群發。學員於購買方案後,系統將自動發送邀請訊息,請務必入群以獲得第一手課表異動。若您預約的課程確認停課,系統亦會發送自動推播,場館客服人員亦會同步透過 LINE 官方帳號主動傳訊通知您。
第二十條:學員體況主動告知與免責宣告
- 本場館之所有課程均具備特定之運動強度與身體控制要求(如空中瑜珈之高空翻轉、地板瑜珈之核心伸展)。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慢性疾病、受傷史、開刀史,或處於懷孕初期之學員,不論參與何種課程項目,均有義務於課前主動告知當堂授課老師其身體真實狀況。
- 本場館之授課導師有權依據學員之即時體況進行專業評估,並具備最終權限拒絕其參與特定高風險動作,或提供相對應之代替動作練習,以維護學員人身安全。
- 法律免責聲明: 經授課導師評估並給予指導後,若學員仍因「蓄意隱瞞體況未主動告知」,或於課堂中「不遵從老師之指導與安全警告」而擅自做出危險動作導致受傷者,其衍生之所有人身傷害、醫療費用與法律責任,一律由學員本人自行承擔,本場館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攝影記錄與肖像權使用授權
- 學員同意並授權本場館得於常態課程、特別課程或館內活動進行中,安排工作人員進行課堂側拍、攝影或錄影記錄。
- 上述所產生之學員含有面部或練習身形之照片、影像及影片,本場館得用於非營利之宣傳管道,包含但不限於 52sYoga 官方網站、Facebook、Instagram、LINE官方帳號等社群媒體平台之成果記錄與行銷推廣使用。
- 學員若因個人隱私考量有不願入鏡之需求,可於課前主動告知現場工作人員或攝影人員,本場館將配合予以迴避或於後製時進行模糊處理。
第二十二條:場館環境安全與兒童入場限制
- 為維護場館之高規格上課品質、學員身心療癒之專注度,並確保兒童之現場人身安全,本場館全館一律「不提供托兒服務」,且學員嚴禁攜帶幼兒與小孩進入教室與休息區。
- 若現場工作人員發現學員擅自攜帶小孩進場,52sYoga 有權依本條款當場禁止該學員與孩童入場,且該堂課之損失(堂數扣點或違規計次)須由學員自行承擔。
- 特許報名年齡: 本場館課程可接受「年滿 12 歲以上(現為國中或以上之就學生)」之孩童,由家長幫其獨立報名付費、並註冊帳號後進場共同上課。